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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最狠的離職吧吧吧吧吧吧     看來我也有自我感覺良好的症頭
 
我念舊,不想貿然離開待了快四年的舊窩。當所有人都發出同樣的疑問:『怎麼不待到領完年終再走?』,是啊,幹嘛不等薄薄的年終進口袋再走?問神去~累積的壓力、怨氣,在得知下個工作到手的當下好像瞬間消失了,立馬著手進行打包,有沒有做到神不知鬼不覺這點我不清楚,或許有人早看穿只是不點破罷了。
 
打包作業很順利的進行,再來就是跟新老闆開口提早上工的事兒;嘿~她答應的有一咪咪遲疑,害我有種霸王硬上弓的Fu,但又隱隱覺得她好像巴不得我趕快上工,才會這麼快回我消息 又在自我感覺良好惹(握拳),噗~確定能提早上工之後,再來就要決定哪天走人
 
2010年前三天放連假,第四天為了可愛的筍絲要回台北而請假,心裡盤算著再撐三天就好(註1),至少把手邊事告一段落;但天不從人願,好吧,如果因為妳警覺我會提早離職,又擔心讓公司白白損失幾天的薪資而遭受老闆責罵,所以才沒商量就先下手為強,那就以眼還眼囉 (冤冤相報何時了啊...)
 
2010.1.5,領薪日,看見存褶裡被吃乾抹淨的五位數字,心很涼,但更堅決;當天完成最重要的幾筆工作,打包最後的行李,下午六點鐘,打完卡頭也不回的離開這個再兩個半月就任職滿四年,卻讓我食之無味又棄之可惜的地方。
 
註1:去年有三個人事行政局規定要補班的日子,但咱們公司強迫員工直接休假,再以年假扣抵或假日出勤去填補:1/30農曆連假彈休、5/29端午連假彈休、八月某天的颱風假;以往主管都願意讓我這種在當年已經沒有年假也沒有假日出勤機會的人延後到隔年重新計算年假時再扣回;又老娘深知自己挨不到滿四年再拿10天年假的那天,所以打算在一月份多做3天,把這3天的薪資直接還給公司;但主管卻選擇提早在12月的薪資中就先扣除,債都被債主強行拿走了,那我窩著還有啥意義?走人啦(丟筆)!
 
當天大半夜把信箱草稿匣裡文情並茂的離職信稍做潤飾後發出去了,按出傳送之後,我大吐一口氣,就像炸彈專家終於拆下炸彈那樣的鬆一口氣。
 
N天之後透過同事留言,才得知老娘匆匆離職的事似乎只在高雄辦公室引爆,可憐又無知的老闆夫婦,似乎又因為不會看mail但從來不承認的關係,照樣開心的在台北荼毒員工;前陣子主管因為工程師鬧離職,好不容易答應他放長假才慰留下來,這下子又因為我臨時抽腿,頭殼慢慢抱著燒吧妳!
 
是說我沒多重要,公司少了顆小小小小的螺絲還是能在風雨飄搖中經營,這要多虧自我感覺很良好的老闆夫婦,和凡事萬能卻少顆膽的主管!


至於新工作,暫且稱它是曇花一現的美夢,這五分鐘的美夢留到下一篇再寫,不然這篇要滿出來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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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inhwa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