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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久了,彈性沒了,職業倦怠又找上身了
為什麼我都沒辦法在同一個環境待太久
2年半應該是極限了
目前的工作還有10個月的有效期限
到時侯會不會出現過期警報~~很難講

如果1年後的今天,仍然身陷沒中樂透、要靠薪水過活的日子
那我會"好死不如賴活".......
如果1年後的今天,有另外一個差不多or更好的環境
那我會"投奔美好的所在".......

台灣這個社會還是不能接受常常換工作的人
老闆都喜歡問:為什麼離開以前的工作??
奇怪~~你們又不提供讓員工打死不走的工作環境
幹嘛又要問人家為什麼離開??

我沒殺人放火,也不是因為重大過錯才被前公司踢出來
就是想換工作環境也不行喔????
對啦對啦,你們都會說,因為妳不穩定,所以人家不敢用沒定性的員工啊!!!
如前所述~~台灣中小企業老闆的習慣真的不好
公司不分,自以為大(公司大),要馬好又要馬不吃草,節儉過頭(通常是對員工,不是自己),健忘,沒肩膀......族繁不及備載

期許自己以後如果當老闆,絕對不當這些給自己劣質形象的老闆



在當老闆之前..........我還是認命當小員工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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